农产品进项税(2019年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清晰)
2020-7-14 18: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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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很多人对农产品抵扣有点困惑,这是因为很多企业平时接触较少,也因为农产品的抵扣政策确实有其特殊性。
特殊性在哪里?
首先,我国现行的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政策分为两种制度,一种是凭票抵扣制度,另一种是核定抵扣制度,二者是互斥的,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被纳入核定抵扣制度,就不能再凭票抵扣。
第二,凭票抵扣,我们都知道在正常情况下,我们购买和进口的货物都要获得特别的票,特别的海关付款单据要扣除进项税,卖方必须按规定为销售这些货物缴纳增值税。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可以扣除卖方缴纳的增值税。
如果他们享受免税政策而不缴纳增值税,他们当然不能开特别票,所以买方不能扣除这种情况,但是农产品不同,但是购买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的免税发票可以扣除。更令人惊讶的是,买家也可以自己开发票扣除。
如果卖方开具小规模的专用发票并缴纳3%的增值税,普通买方只能扣除3%,但农产品不同,所以你可以按专用发票金额的9%扣除。
这些不计算在内,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加工的商品的13%也可以扣除。
因此,如果你不经常使用它并且有这么多特殊的政策,无知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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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微蜂网会和你一起整理学习。4月1日税率下调后,我们将从购买者的角度看一下我们购买的农产品的最新抵扣政策。
企业在哪里可以买到农产品?先考虑一下。
无非是三个来源
1.直接从生产商那里购买
2.从流通环节购买,即从两个贩运者手中购买
3.从国外进口
直接从生产商那里购买
从理论上讲,这应该和我们从其他生产商那里购买的原因一样,也就是说,如果你给我一张特价票,我会扣除。但是农产品是特殊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既然有免税政策,卖家不能给你特价机票。如果你换成其他商品,你不能扣除。但是农产品是不同的。
你可以计算扣除额。这时,有两种抵扣凭证,一种是农产品销售发票,另一种是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适用范围:农业生产者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包括农民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
凭证式:目前,农产品销售发票的载体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方式: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扣除方法:计算扣除
申报单填写的栏目:附表2,第6栏和第8a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应按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并在申报时按当前采购期9%的法定扣除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明细)第六栏“农产品采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一栏。“税额”栏=销售发票或农产品采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采购价格9%
在本期征收期间,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明细)第8a栏“农产品进项税加减”的“税额”栏中,应填写1%加扣,如下图所示。
扣款期限:目前没有扣款期限的相关规定
农产品采购发票
适用范围: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人从个体农业生产者购买自产免税农产品时,付款人向收款人开具的发票
扣除方法:计算扣除
申报单填写的栏目:附表2,第6栏和第8a栏
取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进项税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9%的扣除率计算
购买价格9%为进项税
当然,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是为了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申报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明细)第6栏“农产品采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一栏。
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明细)“税额”的8a栏中填写增扣部分,如下图所示。
扣款期限:目前没有扣款期限的相关规定
从流通领域购买农产品
例如,你在市场上买了这个,你在超市买了它,这些都是在流通环节买的,也就是批发和零售环节。
这种理论也很简单,就是说,如果有人给你一张特别的票,你可以扣除。如果你不给你一张特别的票,你就不能扣除。就这么简单。
在这个环节有没有像购买自产农产品这样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在销售特殊蔬菜和鲜肉、鸡蛋时享受免税待遇,买方可以扣除吗?
对不起,这也是不可能的。
在这里,你应该记住,如果你想扣除,你会得到一张特别的票。
优惠券样式:
出库方式:通过新增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出库,如下图所示。
扣款方式:扫描认证扣款或检查确认扣款
填写申报表的附表2第:栏、第2栏和第35栏
认证期限为:自签发之日起360天内,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特例
这里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得到3%的特别票,你可以按照票面价值的9%扣除,而不是按照发票的票面价值扣除税款。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取得其开具的3%专用发票,需要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财税[2017]3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从按照简单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进项税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扣除率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将购买农产品,原扣除率为10%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的,应当按照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在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我们获得他们开具的3%的专用发票,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买的,其销售的农产品会给你一张3%税率的特价票,包括103张税票,即金额为103(13%)=100元,税额为1003%=3元。
拿到这张特价机票后,您不会按照票面注明的3元税额扣除,而是按照100元乘以票面金额的9%计算扣除,即税额为9元。
如果你按3元扣除并缴纳103元,你的成本将增加,你将遭受损失。
填写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采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栏填写9。
3%的特殊票证认证扣款将同时转出。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5栏(本期进项税明细)和“本期符合现行证明并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栏。如下所示:
同时,输入转出处理完成,从发票面扣除的进项税的3%转出。
借款:94英镑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9
贷款:银行存款103
进口农产品
进口农产品的扣除非常简单。拿到海关缴款书和德都
抵扣方式: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方式,纳税人只有在审核比对结果一致的情况下才能申报抵扣。
填写申报表:附表2,第5栏
申报审核通过后,下个月申报时,将直接在申报表附表2第五栏填写税额。
扣除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做出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7年7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申请审核比对。
因此,在票扣政策下,如果你得到一张农产品发票,你应该首先检查票面是否免税。如果是免税的,你需要进一步检查是否是自产免税。如果是,可以扣除;如果在蔬菜和鲜肉等流通环节免税,就不能扣除。
这张特别票必须是可扣除的。具体的扣除方法取决于税率。如果税率为3%,则根据销售发票计算扣除额;税率为9%的,以票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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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项特别批准的农产品减税政策,根据这项政策,减税不再与减税凭证挂钩。
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从购买的农产品中生产和销售液态奶及乳制品、酒类、酒类和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启动农产品进项税抵扣试点工作。
38号文件修改了增值税凭抵扣凭证抵扣的规定,这是防止虚开发票、完善农产品抵扣制度的重大变革探索。
同年,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令进一步细化了第38号令,明确了试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范围和数据之间的相互核对关系。
2016年,营地改革全面展开。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实施餐饮业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抵扣办法。
虽然3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以购买的农产品为原料生产商品,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考法计算。但是,目前各省实际上都有自己认可的扣除方法和扣除标准,在试点行业的选择上有所不同。
批准的扣除方法
本期允许扣除的进项税
投入产出法
本期销货数量*农产品单耗*农产品平均进价*扣除率/(1扣除率)
成本法
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消费率*扣除率/(1扣除率)
参考方法
无论是使用投入产出法还是使用成本法,它都不是一种独立的计算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农产品进项税的核定抵扣并不意味着进项税的抵扣不再需要发票,发票仍然是进项的凭证,但不是凭票抵扣的。
在所得税方面,企业不仅要真实合理,还要有购买农产品的合法凭证。农产品成本支出必须真实。不能认为增值税已经核定并扣除,所得税中的农产品成本也可以据此扣除。不要把它们相互混淆。
试点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中“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总额填入《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第六栏“税额”栏,不填写第六栏“份数”和“金额”数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2、3、5栏的相关数据不反映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
当然,有必要提交具体计算方法的详细清单和汇总表。
通过上文的农产品进项税,想必大家都了解农产品进项税,如果对农产品进项税还是不了解,可直接咨询微蜂网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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