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符合这几种情况,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
2022-9-19 17: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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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符合这几种情况,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提取!
现目前,就全国范围来看,只有北京地区的医保账户余额可以自由提取。
但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3月18日印发的《健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中明确,北京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在办法中明确要求北京个人账户实现专款专用。
对于大多数地区而言,医保个人账户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但这4种特殊情况可提取医保余额(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局):
1、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或者在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2、参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3、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属于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参保人,在按规定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4、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接收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或者未提供个人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的,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2021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执行。
明确了医保转移续接的相关事项,在医保中断期,还可以追享相关待遇。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主要适用人群
一是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应申请转移接续。
二是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按转入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三是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办理手续
申请人通过线上途径或线下窗口发起申请,转出地和转入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申请并及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并上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转入,并接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我们个人账户中的钱,其来源主要包括:个人缴纳的医保费,以及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的一定比例。这个账户中的钱全部属于参保人自己,每年也都会产生利息。
可以用于个人的买药、门诊看病和住院。刷医保卡,就可以用于报销特定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门诊看病和住院等。
金额也可以继承。除了养老保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可以继承的。参保人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可以看出,我国的医保制度在逐年趋于完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缴纳医保,尽量不要断缴!同时,医保卡一定要正确使用,千万不要随便借给别人,否则很可能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得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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